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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分享税额计算、异地预缴、发票开具信息

来源:鄂州仁和学会计培训班    时间:2017/7/25 10:18:45

  实务中,关于工资薪金的常见问题,你知道多少?你知道误餐补助不征个税也不需要取得发票吗?你知道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个税吗?你知道年终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吗?你知道计算工资个税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吗?……还有各种各样的实务热点问题,鄂州会计培训班小编今天就为大家全面分享,赶紧收藏吧!

  1.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1)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非独立劳动与独立劳动;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非独立劳动,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通俗的说就是单位员工从事的劳动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3)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4〕11号)

  (4)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8)个人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超出上述范围的津贴、补贴,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8]8号

  3.误餐补助不征个税

  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误餐补助不需要取得发票。

  也就是说,人人都有的误餐补助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税发〔1994〕89号、财税字〔1995〕82号

  4.按照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税

  按照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经验丰富院士津贴,以及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600号)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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